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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兆豐資產

公司背景與沿革

       兆豐資產於民國92年12月5日奉准設立,資本額為新台幣40億元,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億元,自民國93年起開始正式營運,秉持兆豐金融集團以客為尊、服務至上之經營理念,提供安全及完善的服務。
       本公司並依金管會發布之修訂後營運原則,開辦都市更新、危險及老舊建築、海砂屋等不動產之重建或改建,協助辦理債權整合或墊付款項業務。

金融機構債權標購整合服務

       投資標購金融機構債權,將金融機構債權轉化為社會大眾理財及專業投資人合作之資產標的。

各類型不動產之租賃與買賣

       取得持有各類型之不動產,其中已出租者,具有固定之收益性,或就個別標的加以包裝或整修後租售,均可作為投資人之投資標的。

不動產投資與開發

       從購入之不良債權標的,篩選具有潛在開發利益之不動產,可先行承受後成為完整之所有權,投資人再以買斷或合建方式共同開發;投資人亦可委託整合各項債權,進一步取得所有權,俾利買賣或合作開發

法律、財稅專業諮詢服務

       不僅作為交易平台,對於投資人承購資產後,可以續行以專案彙整法律、建築、財稅等人員意見,對投資人之資產包裝行銷,使投資人一次購足。

都更、危老案件土地開發整合墊付款項業務

       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建物加速重建之工作,開辦依都市更新條例、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或危樓、海砂屋等有公共安全之虞不動產之重建或改建,協助辦理債權整合或墊付款項業務。